杭州擬將車牌競價收入20%補貼新能源汽車購買
2014-10-16 來源:潤滑油情報網(wǎng)
摘要:10月14日,為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,《杭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(yīng)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出爐,擬將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(diào)控的20%的號牌競價收入用來補貼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...

10月14日,為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,《杭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(yīng)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出爐,擬將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(diào)控的20%的號牌競價收入用來補貼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。其中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,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乘用車給予2萬元的補助。
根據(jù)這份《暫行辦法》,補助范圍包括個人和單位用戶在杭州市購買、上牌且運行的新能源汽車,車型應(yīng)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、燃料電池車。
補助對象是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,包括個人用戶和法人用戶,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助后支付。補助標準為,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在國家補助基礎(chǔ)上,杭州市再給予配套補助。
具體補助標準是:純電動客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、純電動專用車、燃料電池車,按照國家補助標準,給予1∶1的配套補助。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,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乘用車給予2萬元的補助,其中,微型純電動汽車(即微公交)補助辦法另行制定。
《暫行辦法》明確規(guī)定:補助資金主要從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(diào)控的20%號牌競價取得的收入中籌集。該辦法有效期從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
同時,補助資金必須?顚S,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、形式截留、挪用。對違反規(guī)定的,將依照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依法追究有關(guān)單位和人員的責任。
自今年3月26日零時起,杭州對本市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,增量指標須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。